2019年1月24日国务院发布《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简称《职教二十条》),其中提出要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借鉴国际职业教育培训普遍做法,制订工作方案和具体管理办法,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2019年4月16日,继《职教二十条》后,教育部再次发布《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简称《试点方案》),部署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简称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试点方案》的一个重点是强调职业技能证书在高等职业教育中的作用,将校内的职业教育和校外的职业培训结合起来,形成一种新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并且以探索建立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为重要目标。《试点方案》要求,从2019年起,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1+X证书制度”,“1”是学历证书,是指学生在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学习任务后获得的文凭;“X”为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就是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实施“1+X证书制度”时,须处理好学历证书“1”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的关系。“1”是基础,“X”是“1”的补充、强化和拓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是两个并行的证书体系,而是两种证书的相互衔接和相互融通。书证相互衔接融通是“1+X证书制度”的精髓所在。院校内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是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反映职业活动和个人职业生涯发展所需要的综合能力。
“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培育培训评价组织。二是开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三是融入专业人才培养。四是实施高质量职业培训。五是严格职业技能等级考核与证书发放。六是探索建立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七是建立健全管理、监督与服务机制。
根据“职教20条”的相关要求,培训评价组织是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遴选,而不是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其下属机构或委托特定机构来承担相应职能。培训评价组织应该是社会化的、能对证书质量和声誉负总责、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机构。因此,培训评价组织应该是一种集行业组织、教育机构、评价机构的属性为一体的多功能组织。通过向社会发布招募公告,由社会评价组织自主申报,择优遴选出能够开发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考核站点并实施考核发证的培训评价组织,建立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目录清单,这是一种全新的职业技能证书管理体系的运行机制。
“1+X证书制度”是国家职业教育制度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构建中国特色职教发展模式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1+X证书制度”的实施,必将助推职业院校改革走向深入。“1+X证书制度”是现代职业教育制度框架关于人才培养模式、评价模式的一种制度设计。
作为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和制度设计,需要通过试点稳步推进。试点工作要进一步发挥好学历证书作用,夯实学生可持续发展基础,鼓励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